商业机会 产品大全 企业名录 我商务中心 | | 手机站 网址:yinglianzichan.qy6.com 什么条件下可以债权转让?_广州鹰联网络有限公司
广州鹰联网络有限公司
联系人:鹰联 先生 (经理)
电 话:400-6310-136
手 机:13717857467

产品目录

什么条件下可以债权转让?

留言询价
详细说明

    鹰联资产管家,流动你的不良资产!债权转让只有满足下面条件才能成立:

  一、必须有有效存在的债权,且债权转让不改变债权的内容。

  债权的有效存在,是债权转让的基本前提。

  二、被让与的债权须具有可让与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79条规定,以下三类债权不得转让:

  1)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合同债权。包括:基于个人信任关系而发生的债权。如雇佣、委托、租赁等合同所生债权;专为特定债权人利益而存在的债权。例如专向特定人讲授外语的合同债权;不作为债权。

  2)按照当事人的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当事人在合同中可以特别约定禁止向对方转让债权的内容,该约定同其他条款一样,作为合同的内容,当然具有法律效力,因而此种债权不具有可让与性。

  3)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合同法没有明确规定何种债权禁止让与,所以,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是指合同法以外的其他法律中关于债权禁止让与的规定。

  三、让与人与受让人须就债权的转让达成协议,并且不得违反法律的有关规定。

  四、债权的让与须通知债务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80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从这个规定可以看出,转让通知是债权转让的一个必备条件。因为没有通知,原合同对方当事人无法知道转让人对合同权利义务进行转让,因此转让通知应送达对方当事人。

  只有当上述的条件一一满足了,债权转让才有效并成立,同时这样才能保护债权人,债务人、第三人三方的合法权益。

 
广州鹰联网络有限公司
鹰联 先生 (经理)  
电  话: 400-6310-136
传  真:
移动电话: 13717857467
在线联系:
公司地址: 中国广东广州市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585号
邮  编:
公司主页: http://yinglianzichan.qy6.com(加入收藏)
 



其它商业信息
 1 直接到第
9 条信息,当前显示第 1 - 9 条,共 1

公司首页 | 公司介绍 | 产品展示 | 供求商机 | 诚信档案 | 联系方法 | 加入收藏
广州鹰联网络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中国广东广州市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585号
鹰联 先生 (经理) 电话:400-6310-136 传真:
免责声明: 以上所展示的信息由会员自行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会员负责,企业录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有侵犯您的权益,请来信通知删除。

机械 仪器 五金 电子 电工 照明 汽摩 物流 包装 印刷 安防 环保 化工 精细化工 橡塑 纺织 冶金 农业 健康 建材 能源 服装 工艺品 家居 数码 家电 通讯 办公 运动、休闲 食品 玩具 商务 广告 展会 综合
提供服务支持 © 企业录 | 移动端